二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二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二婚起诉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婚姻关系的证明(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起诉离婚会判决离婚的情形
起诉离婚会判决离婚的情形大致如下:
1.重婚或者与他人;
2.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三、起诉离婚得到被告所在地吗
起诉离婚原则上得到被告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合飞律师提醒,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的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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