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做
被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做
被起诉后,一般被起诉者是会收到传票的,此时就只能应诉了。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因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权、抚养费问题不认同,那就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有必要的话可以请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打这场官司。
二、被起诉离婚,不想离婚,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被起诉离婚,不想离婚,写答辩状应该针对原告起诉书里面叙述的事实和诉求作出回复,如果不同意离婚的话,要写不同意的理由。具体可以从双方的感情基础、家庭情况、以后想如何改善夫妻关系等方面来写。一般来说,对于第一次起诉的答辩状,只要表明自己不同意离婚的强烈愿望。如果没有法定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已经是第二次起诉了,那答辩状就需要仔细斟酌。具体需要,针对对方起诉状列明的离婚理由列出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尚未破裂。因为根据的规定,只有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才会支持离婚的诉讼请求。
三、被起诉离婚第一次不出庭会怎样判
合飞律师提醒您,被起诉离婚,第一次不出庭的,有可能这样判:
1.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感情破裂的,应当判决不予离婚;
2.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即使被告未出庭,人民法院也可以判决,可以对被告进行缺席判决,直接判决离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