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向法院起诉。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
2.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移送民事庭。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3.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离婚诉讼的主体需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诉讼的主体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提起;
2.诉讼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3.诉讼方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诉讼方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6.原告应呈交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离婚起诉流程费用怎么算
离婚起诉流程费用的计算方式:按照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计算。合飞律师提醒您,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还应当依据财产标的进行收取。且诉讼费的承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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