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手续
离婚起诉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手续
离婚起诉一方不同意的手续是起诉、受理、调解、审理、裁判、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递交书面起诉状,人民法院确认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受理,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审理,并根据“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进行裁判。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二、离婚诉讼要调解多久
离婚诉讼要调解一般会在一个月左右。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但法院受理后不能久调不决,且必须要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做出判决。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做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诉讼离婚起诉费用谁承担
诉讼离婚起诉费用先由败诉方承担,合飞律师提醒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了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人民法院会通知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原告接到通知次日起7日内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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