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调解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调解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调解,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在审理过程中,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回的,应当准予离婚,并应该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问题进行判决,有子女的,还要判决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发现当事人存在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形,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
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
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
5.法院开庭审理;
6.判决。
合飞律师提醒您,《》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离婚诉讼审理要多久
离婚诉讼审理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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