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要开几次庭
离婚官司要开几次庭
诉讼一般开一次庭就可以了,特殊情况需要多次。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一方和他人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2.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合飞律师提醒您,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离婚官司要注意什么
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管辖法院。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
三、离婚官司多久可以结案
打离婚官司一般3个月结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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