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第一次起诉被告不出庭的,经传票传唤仍不出庭的,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归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被告同意离婚的可以判决不准离婚吗
被告同意离婚法院不准离婚是不合法的,我国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但是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形的,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的判决:
夫妻双方中有一人有重婚或者有与他们进行同居生活的,此时应当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进行离婚的判决。一般来说,“重婚”属于刑法中自诉罪的一种,在重婚中,一方与他人重复登记或者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就可以认定为重婚。而对于明知他人已经有法定的配偶时,与之登记,或者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重婚。
合飞律师提醒您,由于夫妻双方的生活属于个人生活的私密范畴,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如何进行证据的收集。司法实践中,有出现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重婚:
1.有法律婚姻的人与他人举办结婚仪式,可以认定为重婚。
2.没有结婚仪式,但是日常生活中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同居的认定,同居的双方进行长期共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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