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婚
对方不同意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婚
对方不同意情况下时间一般是三个月或六个月判离婚,只要起诉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能判决准予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合飞律师提醒您,《》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起诉离婚流程需要什么材料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三、
起诉离婚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 -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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