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不公平的离婚案件有哪些应对策略
对付不公平的离婚案件有哪些应对策略
可以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离婚诉讼一般在哪个法院
离婚诉讼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合飞律师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5.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