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男方不同意女方离婚的情况
如何应对男方不同意女方离婚的情况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准备起诉状,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法院如果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离婚费用谁出
离婚诉讼离婚费用一般由败诉方出。
合飞律师提醒您,离婚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三、诉讼离婚证据提交有哪些
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
1.证明原告是婚姻当事人、具有诉讼能力的相关材料,例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2.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证明子女问题的相关证据,例如,抚养协议、子女生活费等;
4.其他证据。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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