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离婚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应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告应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原告也可以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合飞律师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诉讼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不用自己出面吗
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但一般情况下自己必须出面。婚姻涉及身份关系,不能全权委托律师而自己不出面。但是如果是本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不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因此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出庭。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诉讼离婚特殊保护条款
特殊保护条款是针对女性的,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向法院起诉离婚。因此,在怀孕期间,是否离婚的权利是掌握在女性手里的。但是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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