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被起诉如何应诉
离婚后被起诉如何应诉
1.离婚后被起诉应诉,首先要明确离婚案件的起诉含义,即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2.当收到起诉状和副本时,意味着人民法院已决定受理此案,诉讼离婚程序随即开
3.应诉时,被告需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了解自身权利和可能的调解途径。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则依法进行诉讼程序。
二、子女抚养权争议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是争议的核心问题之一。
1.根据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但如女方存在特定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或未尽抚养义务等,子女可随父方生活。
2.若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可予准许。
3.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需根据一系列条件进行优先考虑,如绝育手术、其他子女情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条件等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三、变更抚养关系条件
变更抚养关系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4.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也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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