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条件有什么
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条件有什么
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条件有:
1.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女方提出离婚诉讼后要交诉讼费吗
合飞律师提醒您,女方提出离婚诉讼后要交诉讼费,并且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女方提出离婚诉讼后多久出结果
离婚纠纷基本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三个月内会有一个判决的结果。但是,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的,则需要六个月才有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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