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一般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一般起诉离婚的程序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二、一般起诉离婚判离吗
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一般起诉离婚的材料有什么
合飞律师提醒您,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原告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3.需要法院分割财产的要提交财产清单和财产权属证明;
4.想要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要提交孩子的户口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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