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法院起诉离婚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诉讼费一般由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
法律依据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起诉离婚诉讼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合飞律师提醒您,离婚诉讼费的承担方式:由原告承担。具体来说,起诉离婚时,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起诉离婚必需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诉讼必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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