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单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单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依法判决。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合飞律师提醒您,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
2.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审理;
4.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且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
三、单方起诉离婚的材料
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2.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3.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4.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5.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6.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7.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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