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一次的判决书不见了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一次的判决书不见了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第一次的判决书不见了的处理方法是:
1.尽力寻找:首先,你可以尽力寻找第一次离婚的判决书,可以联系相关法院、律师或公证处等机构,询问是否能够获取副本或复印件。
2.申请重新开具:如果无法找到原始的判决书,你可以向当时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开具一份离婚判决书的副本。通常情况下,法院应该会考虑你的申请,并重新开具一份。
3.提供替代证明:如果依然无法获得判决书的副本,你可以向法院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替代判决书。比如,可以提供与第一次离婚相关的公证书、调解书、协议书等证明文件。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什么时候提起
合飞律师提醒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一般为一审六个月后。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
2.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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