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对方不出庭该怎么办
离婚起诉对方不出庭该怎么办
起诉对方不出庭的解决办法:
1.缺席判决。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2.原告存在上述情况,一般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才可以缺席判决;
3.对方不出庭的其他办法。
二、离婚诉讼要哪些材料
1.婚姻存续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5.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6.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三、离婚诉讼需要多久
离婚诉讼需要三到六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立案到起诉到一审判决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时间,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从立案到起诉到审结一般是三个月时间。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法庭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合飞律师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