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双方同意调解怎么办
离婚诉讼双方同意调解怎么办
诉讼双方同意调解的处理:
人民法院需要组织调解,对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的离婚标准,应当准予离婚,并促成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合飞律师提醒,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调解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二、离婚诉讼需要多久
合飞律师提醒您,离婚诉讼需要的时间如下: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3.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三、离婚诉讼会判离的情形
离婚案件起诉法院会不会判离视情况而定。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1.或者与他人;
2.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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