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外地办手续流程
离婚在外地办手续流程
在外地办手续流程如下:
1.起诉,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带上本人身份证、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2.调解,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3.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4.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5.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要哪些材料
离婚诉讼要准备如下材料:
1.婚姻存续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5.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6.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三、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合飞律师提醒,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被告有以下情况的,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对下落不明或者是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
(2)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离婚诉讼。
(3)对于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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