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法院联系不到另一方怎么办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一方起诉,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
合飞律师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
公告期满后,可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诉讼离婚法定条件有哪些规定
的法定条件是:
1.原告必须为婚姻一方当事人:
2.当事人自愿提出离婚主张;
3.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能提供相关予以证明;
4.其他条件。
三、
法院不会受理哪些离婚诉讼
根据相关规定,下列情况起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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