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由谁来承担
离婚诉讼费由谁来承担
诉讼费由败诉方来承担,离婚诉讼诉讼费的计算如下: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其中上海地区的案件每件交纳2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变卖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预交;
4.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5.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二、离婚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当事人诉讼是否委托律师需要自行决定,法律并未规定一定要委托律师。既然是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当事人觉得自己可以应付整个诉讼,不请律师当然也照样可以打官司。 合飞律师提醒您,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委托律师。当然,如果事实清楚,对离婚、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权及费等各方面都没有争议的话,也可以不必委托律师代理。
三、
离婚诉讼诉讼费是怎么缴纳
离婚诉讼诉讼费应由原告在案件受理后予以预缴。在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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