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只能到户籍地吗
离婚起诉只能到户籍地吗
起诉并不是只能到户籍地也可以到经常居住地起诉。一方一般应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仅限于户籍地法院。
存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3.被告被劳动教养的;
4.被告被监禁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起诉离婚到开庭要多久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
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你们。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三、到法院诉讼离婚几次能判离婚
合飞律师提醒,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与的次数无关,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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