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应该通过举证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来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间隔多久
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间隔六个月。
第二次起诉离婚,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需要间隔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根据《》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合飞律师提醒您,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
三、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一次开庭审理多久出结果
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一次开庭审理要三到六个月才会出结果。
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程序,并无不同。法律对于民事案件何时开庭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对于整个案件的审理时间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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