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诉讼离婚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诉讼离婚过程中需要注意如下:
1.原告必须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提起诉讼,应当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4.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为“感情是否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诉讼开庭前多久会收到传票
离婚诉讼开庭前三天收到传票。法院立案后,要有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的时间、给予被告答辩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后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具体还要看个案及法院的排期情况而定。
三、离婚诉讼怎么调解
合飞律师提醒您: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调解动员阶段。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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