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第二次怎么写诉状
离婚诉讼第二次怎么写诉状
第二次诉讼起诉状要写明: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等;
2.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3.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
二、第二次离婚诉讼一定判离吗
法律没有规定第二次离婚诉讼一定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合飞律师提醒您,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三、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5.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6.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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