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不同意可以吗
二次起诉离婚不同意可以吗
二次起诉不同意是可以的。
采取的目的,就是在对方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实现由法院判决离婚的目的,而不是通过起诉离婚迫使对方同意离婚。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要先调解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要先调解。调解是贯穿离婚诉讼的始终的,即使是第二次起诉离婚,调解也是必经程序。但调解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 离婚调解包括诉前调解和诉讼中调解。
诉前调解是指离婚诉讼的原告起诉之后法院开庭之前,法院会安排专门的调解员(有的法院会直接安排承办法官调解)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法院会出一个民事调解书,离婚诉讼至此结束,调解不成功的,转入审判庭,由法官进行审理。
诉讼中调解是在法官的主持进行的,包括庭前调解,开庭中调解,甚至开完庭之后法官还是会问离婚诉讼的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三、离婚案二次起诉多久立案
合飞律师提醒您,离婚案二次起诉多久立案没有规定,要结合法院工作具体安排。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