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与拆迁补偿有区别吗?
一、搬迁与拆迁补偿有区别吗?
拆迁与搬迁补偿之间存在明显差异,以下为二者主要区别:
(1)补偿性质方面,拆迁通常会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而搬迁则未必如此。若涉及到政策性行为的搬迁,则可能会给予经济补偿。
若是出于个人原因进行的搬迁,则可能不会获得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2)性质归属方面,拆迁所涉及的土地性质往往为国有用地,而搬迁则可能涉及宅基地,其性质归属于村集体,即集体用地。
在某些情况下,搬迁并不意味着拆除房屋,在此种情形下,宅基地仍然由农民继续使用。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拆迁补偿不合理多久能起诉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之规定,针对征收维权事宜,存在时效限制。若当事人选择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则其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为六个月。若当事人选择申请行政复议程序,则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应于十五日之内提起诉讼。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言,如对复议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若复议机关未能在法定期间内作出决定,申请人有权在复议期满后的第十五日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注意,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例外。
三、搬迁费和拆迁费有何区别
关于拆迁与搬迁的差异性分析如下:
首先,两者性质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所谓“拆迁”,是指持有相关拆迁许可证的机构,依据城市建设规划的具体需求以及政府部门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拆除,同时将该区域内的企业及居民进行重新安置,并对他们因此遭受的损失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的法律行为。
若搬迁是由政府主导的行为所引发,那么它便可视为与拆迁具有同等的含义。
在补偿方式方面,拆迁在符合政府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被拆迁者有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赔偿。具体而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会按照既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实际使用者支付各类补偿费用。
对于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搬迁行为,通常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
以上是关于搬迁与拆迁补偿有区别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