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使用证明怎么开
一、注册商标使用证明怎么开
开具注册商标使用证明,一般可通过以下途径:
1.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证、申请人身份证明等,填写《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通过邮寄或在线提交等方式送达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核发注册商标使用证明。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若申请人不方便自行办理,可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会协助申请人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并代为提交申请。代理机构需具备合法的代理资质,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商标的情况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商标局或专业代理机构。
二、注册商标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为10年。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这10年期限内,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标。10年期满后,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办理续展手续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每次续展的期限为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在商标使用期限内,商标权人应当依法使用商标,不得违反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会导致商标被撤销等后果。
三、注册商标使用期限是几年
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为10年。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这10年期间,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标。10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通过续展,商标注册人可以长期拥有和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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