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侵犯商标权的条件是什么
侵犯商标权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未经人的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这是最常见的情形,包括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明知是侵犯他人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这种行为破坏了商标的标识管理秩序。
4.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如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等。
二、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为几年内
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内。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能因不可抗力、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事由而中止、中断。在诉讼过程中,权利人应及时主张权利,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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