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怎么认定不知情的
一、商标侵权怎么认定不知情的
商标侵权认定中,不知情的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若销售者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且能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侵权商品,并能说明提供者,通常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责任。例如,销售者从正规的批发商处进货,批发商有合法的进货凭证及商标授权等,销售者主观上确实不知该商品侵权。但如果销售者应当知道而不知道,比如该商品的包装、标识等明显存在侵权迹象,仍进行销售的,仍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此外,即使销售者起初不知情,但在得知所销售商品侵权后仍继续销售的,也不能免除其侵权责任。总之,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仅仅依据不知情这一单一情形来认定。
二、商标侵权怎么认定标准的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例如,在相同的服装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服装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或者在类似的鞋子商品上使用与他人鞋子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识,且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就构成侵权。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即明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行为。比如,商家明知某批鞋子是侵犯他人鞋子的商品,仍将其销售给消费者。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比如,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私自制作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或者将他人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进行销售的行为。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改变了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可能会误导消费者,也构成商标侵权。
总之,只要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就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三、商标侵权怎么认定不知情
商标侵权认定不知情的情况较为复杂。首先,判断是否存在合理注意义务。如果商标权利人已采取了合理的商标保护措施,如在商品或包装上显著标注商标、进行广告宣传等,而侵权人应当知晓该商标的存在却因疏忽等原因未加注意,不能认定为不知情。其次,看侵权行为的明显程度。如果侵权行为非常明显,如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一般不能认定为不知情。最后,从侵权人的行为过程来判断。若侵权人在交易过程中未进行必要的商标查询等合理行为,或者在收到权利人通知后仍继续侵权,也不能认定为不知情。总之,不能单纯以不知情为由而免除商标侵权的责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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