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要钱吗
起诉需要缴纳诉讼费用,具体规则如下:
一、诉讼费用构成
1. 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计算。例如,1万元以下交50元,1万至10万部分按2.5%交,最高分段比例降至0.5%(超过2000万元部分)。
非财产案件:如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分割时每件50-300元;涉及财产且总额超过2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0.5%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2. 申请费
包括执行、保全等费用。例如,执行金额1万元以下交50元,1万至50万部分按1.5%交。财产保全费按保全财产价值分段计算,最高不超过5000元。
3. 其他费用
如证人出庭的交通费、鉴定费等,由主张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机构。
二、费用减免与缓交
1. 减半收取情形
调解结案、撤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破产案件按标准减半,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 免交情形
特别程序案件(如宣告失踪)、行政赔偿案件、再审案件(除有新证据或未上诉情形)。自然人符合低保、残疾人无收入等条件的可申请免交。
3. 缓交条件
经济困难者(如追索社保金、交通事故受害人等)可申请缓交,需提交困难证明。
三、费用承担规则
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按比例分担。
原告需预交案件受理费(追索劳动报酬除外),逾期未交按撤诉处理。
四、实务提示
1. 缴费时间:收到通知后7日内交纳,可通过法院官网或公众号线上支付。
2. 费用变更:诉讼请求增减时需补交或退还差额。
3. 风险防范:警惕以“疏通关系费”等名义的诈骗,法院不会额外收取此类费用。
如需具体计算诉讼费,可使用法院提供的在线计算工具或咨询立案窗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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