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女方起诉离婚需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原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原件),若遗失可补办《婚姻关系证明》;
3. 离婚起诉状:列明离婚请求(如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附事实理由(如家暴、分居需证据);
4. 证据材料:
感情破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聊天记录等;
财产分割:房产证、银行流水、债务凭证;
子女抚养:出生证、抚养能力证明(收入、住房);
5. 其他:有委托律师需提交授权书、律所公函。
程序:向被告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提交材料→法院审查立案→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离婚条件)、第1084条(子女抚养)、第1087条(财产分割)。
注意:若男方为现役军人需其同意(重大过错除外),女方怀孕期间可单方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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