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小三
单纯因“情感纠葛”起诉第三者难以获得支持,但若涉及财产侵害或人格权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财产返还之诉
1. 法律依据:配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可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54条,主张赠与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要求全额返还。
2. 证据收集:需提供转账记录、购物凭证、房产登记信息等,证明财产转移事实及金额;同时提交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明不正当关系。
3. 诉讼流程:以第三者(小三)为被告,配偶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赠与合同无效之诉,诉讼请求明确返还财产。
二、精神损害赔偿(特殊情形)
若第三者与配偶存在重婚、同居等重大过错,可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需提供同居证据(如租房合同、共同出行记录等)。
三、注意事项
1. 身份信息调取:若不知第三者身份证号,可委托律师凭姓名、手机号等信息向法院申请协查函调取;
2. 举证风险:公开跟踪、偷拍可能侵犯隐私权,证据合法性需谨慎;
3. 执行难点:若赠与财产已消耗,执行难度大,建议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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