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程序怎么走
民事案件的起诉,按照普通程序,流程大致如下:
起诉前准备:明确诉讼请求、收集证据、 撰写起诉状(特别提示起诉书包括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立案: 确定管辖法院,提交材料,法院进行审查与受理,在7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
审理前准备: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双方进行证据交换与质证:双方展示证据,并对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疑和辩驳。
开庭审理,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各方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法官询问是否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未达成的由法庭作出裁决。
评议等待宣判,审判人员形成一致意见的可当庭宣判,否则定期宣判。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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