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告怎么答辩
首先答辩状需在收到起诉书15日内提交管辖法院并载明不同意离婚或同意离婚但需调整诉求。其次若不同意离婚应围绕感情未破裂举证例如分居未满一年、日常沟通记录、亲友证言等;若同意离婚需针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提出反主张例如提供收入证明、孩子成长环境证据。第三回应原告指控例如家暴需提交报警记录、就医证明否认或证明对方过错;转移财产需提供银行流水、产权证等证明合法来源。第四反诉权利若原告存在重婚、虐待等行为可另诉赔偿。第五调解阶段可表达和解意愿但需提前拟定财产及抚养底线方案。第六证据提交需合法有效例如出轨证据不得通过窃听获取。第七管辖异议若原告未在被告户籍地起诉可申请移送。第八答辩策略需综合诉讼风险例如评估感情破裂证据强度避免过度抗辩导致不利分割。整个过程需紧扣《民法典》第1079条(离婚条件)、第1084条(抚养权)、第1087条(财产分割)针对性反驳原告诉求并提交完整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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