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登记了就代表是谁的了吗
一、著作权登记了就代表是谁的了吗
“版权拥有者,包括作者在内,在申请进行作品登记时,必须出具能够证明其身份或是能明确显示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相关文件,同时还需完整填写作品登记表格,以及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登记管理机关对于作品的构成要素、作品创作完成的具体时间、以及作品的实际所有权情况等方面,并不会进行深入细致的实质性审查。
即使成功取得了著作权登记证书,也不能完全保证该作品就一定受到了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充分保护。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明或其他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
登记主管部门对作品构成与否、作品创作完成日期、权属真实状况等并不做实质性审查,获得了著作权登记并不必然代表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二、版权的著作权人和申请人一样吗
著作权拥有者并不必然与作者保持一致,然而,一般的情况下,作者也会成为著作权拥有者。
著作权是指基于法律所赋予的受保护之身份,从而得以享有著作权的相关权利并承担其对应的义务;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订)第九条明确规定:“所谓的著作权人应当包括两部分人群:首先是那些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个人或组织,其次则是作者以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单位等多种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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