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署名权是否可以转让
一、著作署名权是否可以转让
著作之著作权中,署名权是不得被转让或允许的。署名权通常是指在作品之上标明作者身份并进行署名的权利,此项权利仅能由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人享有及行使。当作家身故之后,其著作权中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以及维护和捍卫作品完整性的其他各项身心权利,均应由作者的合法继承人或受人负责保护。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二、著作属于什么文本
我们出版各种类型的书籍,包括文学、绘画、社科人文、工程设计等等。
这些书有手写字体的,也有口头讲述的,还有唱歌、表演戏剧、曲艺杂耍,甚至建筑设计和摄影作品等。
我们还出版了施工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平面图等图形作品以及实体模型;我们也涉及到计算机技术和等领域的书籍。
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这意味着无论经过多长时间,作者都有权要求确认其作者身份,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并且有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
而发表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种,保护期限与著作财产权类似。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作品类型有所区分:
1.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3.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也是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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