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的取得有哪些方式
一、我国著作权的取得有哪些方式
著作权的取得过程,即其产出,是针对作家在创造了作品后获得相应的,从而享有作品的人身权与财产权。
首先,我们来谈自动取得。
这种方式是基于作品创作完毕、成型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使著作权能够自发得到认可,无需办理额外手续。
这就是国际上公认的“无手续主义”和“自行保护主义”。
其中,《伯尔尼公约》就明确规定了这样的制度。
自动取得的前提条件是作品创建者必须是有资格获取该国著作权的“合格人士”。
我们来看注册取得。
这种方式将登记注册视为取得著作权的必要条件,只有经过注册的作品才能拥有著作权。
这种方法被称为“注册主义”。
尽管《世界版权公约》并未强制性地把注册登记列为取得著作权的前提,但公约成员国也可以选择要求进行此项登记。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二、著作权权纠纷怎么办
《》提供三种解决争议的办法:调解、及诉讼。
1.调解:若双方不愿意或调解失败,需转而寻求仲裁或诉讼。
2.仲裁:自愿、简单、专业、平静且保密的解决方式,裁决具有终局效力。
仲裁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3.诉讼:通过审判解决著作权纠纷。
如遇著作权或权利受侵害,可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三、著作权抄袭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抄袭即是偷窃他人作品据为己有,仿效原作以相同方式使用,且原封不动或者仅做轻微改动的行为。
此举触犯了他人的版权权益,同时也给版权审判带来困难。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判定剽窃、抄袭的标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比较作品的发表时间;
2.评估作品的原创性;
3.考察剽窃、抄袭的客观条件,例如是否存在接触他人作品的可能性;
4.比对作品的特性(如人物设定、主要情节、主题思想、细节等)是否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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