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强制许可情形有哪些
一、著作权强制许可情形有哪些
以下是著作财产权的强制许可的几种常见情况:
1、为了进行新闻报道,在诸如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公共媒体上,无可避免地需要重复展示或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2、对于个人而言,出于学习、研究或欣赏的目的,可以合法地使用他人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
3、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涉及到著作财产权的强制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二、著作权的行为什么
侵犯的情况主要有这么几种哦:第一种就是把别人的作品给抄袭了,或者是恶意地改变人家的作品内容,或者是偷偷地修改别人的作品;第二种呢就是没经过作者本人的同意,就把他的作品拿出来公开使用啊,或者卖出去啊,或者租出去之类的;第三种就是明明自己没参与到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去,却为了贪图个人的名声和利益,就在别人的作品上随便乱签个名字;除了这三种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方式来表现出侵权的行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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