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的夫妻名字离婚后怎么办
一、房产证写的夫妻名字离婚后怎么办
如果房产证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协商分割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的归属。如果一方想要房屋,可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将房屋出售后,对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二)法院判决分割
1.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同时,在分割房产时,还要考虑购房资金的来源,例如是婚前一方出资还是婚后共同出资等因素。如果涉及到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于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在分割时也要进行合理的计算与分割。
二、男方出了5万怎么离婚
在离婚时涉及男方出了5万买房的情况,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来看。
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这5万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在离婚时,首先可以协商如何分割房产,可以一方拿房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或者将房子出售后分割房款。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例如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男方出的5万占购房款的比例等)、双方的住房需求、子女等因素综合判定房产的分割比例。
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男方出的5万可能是借款,也可能是作为购房款的一部分。如果是借款,那么这属于,需要共同偿还,房产的归属要看等相关证据确定的购买方;如果是作为购房款一部分,且房产证登记的是双方名字,房产属于共同财产,按照共同的方式处理,如果只登记一方名字,需根据双方对房屋的约定或者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属于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三、婚前买房没还清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在婚前一方且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一般很难直接加女方名字。
从银行角度来看,房子已抵押给银行作为贷款担保,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变更产权人可能会影响银行债权的实现。因为加名行为会改变房产的权属结构,银行需要重新评估风险,所以通常不会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办理加名手续。
从房产管理部门来说,由于涉及到抵押情况,办理加名手续也存在障碍。
不过,如果要实现加女方名字的目的,可以尝试以下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房产抵押状态后,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加名手续;二是与银行进行协商沟通,在银行同意并出具相关书面文件后,办理加名手续,但这种情况银行同意的可能性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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