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后是不是离婚时能得到财产
一、房产证加名后是不是离婚时能得到财产
在房产证上加名后,离婚时通常是可以获得相应财产的,但具体情况需根据不同情形判断。
若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另一方加名,这种加名行为一般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从转化为。离婚时,双方可对该房产进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加名只是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共有关系。离婚时,同样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均等分割,但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或者对家庭付出较多等,法院会在分割时适当予以倾斜。
不过,若加名时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了双方的份额或者其他条件,那么离婚时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房产分割问题。
二、女方癌症离婚宝宝判给谁财产怎么分割
在女方患有癌症的情况下,关于宝宝和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对于宝宝权归属:(一)宝宝年龄,若宝宝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女方患癌症可能影响其抚养能力,若确实无力抚养,如癌症治疗需长期住院、身体状况难以照顾宝宝等,男方抚养更有利于宝宝成长,则可能判给男方;若宝宝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抚养条件、抚养能力等因素,女方癌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争取抚养权的优势。
关于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法院会适当照顾女方权益,考虑到女方患有癌症,可能面临较大医疗支出和生活困难,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酌情多分一些财产给女方,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和治疗需求。同时,夫妻双方也可协商财产分割方式,若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予以认可。
三、一方不同意财产分割怎么办理
当一方不同意财产分割时,办理离婚手续有两种途径:
(一)。尽管一方对财产分割存在异议,但双方仍可尝试协商。通过充分沟通,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财产的具体分配方式等。之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按规定办理离婚手续。
(二)。若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一般会遵循均等分割原则,同时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会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进行判断。
总之,一方不同意财产分割时,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以合法合理的方式完成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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