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动迁房在买卖过程中有哪些风险
一、没有房产证的动迁房在买卖过程中有哪些风险
没有房产证的动迁房在买卖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产权风险。由于没有房产证,房屋产权归属不明确,可能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卖方可能将房屋卖给多个买家,导致后续产权纠纷,使购房者的权益难以保障。
二是交易合同风险。此类房屋买卖无法进行正常的产权过户登记,即便签订了,合同效力也可能存在瑕疵。一旦卖方反悔或出现其他纠纷,购房者难以依据合同主张自己对房屋的合法权益,可能因房屋产权不明而不支持购房者的诉求。
三是补偿风险。若后续该动迁房涉及再次拆迁等情况,因购房者没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可能无法作为被拆迁人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补偿款可能会被原房主领取,购房者将遭受经济损失。
四是抵押风险。卖方可能因自身债务问题,将房屋进行抵押,而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当抵押权人主张权利时,购房者的权益将受到严重侵害。
二、房产证面积比实际面积小合法吗怎么维权
房产证面积比实际面积小这种情况,需具体分析其合法性。
若误差在合理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通常是合法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价款。但如果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则超出部分的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比如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一般会得到支持;若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若遇到房产证面积比实际面积小且认为权益受损的情况,维权途径主要有:一是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二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和处理;三是通过诉讼途径,收集相关证据,如、实际面积测量报告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三、办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需要两人都到吗
写两个人的名字,通常不需要两人都到场。具体情况如下:
若双方能够提前协商一致,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和授权手续,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代为办理的。比如,一方可以出具经过的授权,委托另一方或者其他信任的人代为办理房产证登记等相关事宜,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委托期限等内容。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要求双方都到场。例如,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对于涉及的房产登记,要求共有人共同到场签字确认,以确保产权登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产权纠纷。
另外,若办理过程中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或疑问,需要双方共同作出说明或决策时,房产管理部门也可能要求两人同时到场。总之,是否需要两人都到场,可事先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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