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用地指标和征地是一回事吗
一、取得用地指标和征地是一回事吗
拿到地皮指标和征地可跟你想的不太一样。
地皮指标其实就是政府为了管理土地资源,给每个地方规定的一个用地额度,这个额度就决定了某个区域能用来盖房子的土地有多少。
要想开始动工,首先得搞定地皮指标,这就代表着你的项目已经拿到了在这块地上盖楼的通行证。
然后我们再来说说征地,这可是国家为了公众利益,按照法律规定把集体所有的土地变成国有的土地,同时还会给原来的土地拥有者或者使用者一些补偿的动作。
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需要大量土地来搞公共设施建设啊,城市规划调整之类的时候。
所以,搞定地皮指标和征地其实是两码事儿。
拿到地皮指标才是你项目能够开始的第一步,而征地,这个环节可能在你项目执行的时候会遇到。
虽然有时候这两个事情可能会有点关系,但是它们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东东。
《国有土地上》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十条
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征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及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国家标准最新文件
在发布征地公告之后,政府会依照农田的原始用途来给你们提供相应的赔偿。
而对于那种占用的是耕地的情况下,里面就包含了这几种费用:地价款、安置费还有那些地上的农作物以及刚刚栽种的庄稼的补偿费用。
占用你地里的耕地所给的地价补偿,就是你这块地被占用之前3年内的年均收入的6到10倍。
而针对你的农业要怎么安置问题,来看看具体的吧——每个需要调整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费的标准,就是这个地方被占前3年年均收入的4到6倍。
不过,这里有一点要注意哈,就是每一公顷被占用的耕地的安置费,最多不可以超过这个地区被征用前3年年均收入的15倍。
至于别的类型的土地,他们被占用后的地价补偿和安置费的具体金额,那就要看各个省份、自治区、政府是怎么规定的。
三、征地预公告有时间限制吗
县级以上甚至更高级别的地方人民政府呀,当他们觉得有必要征收土地并且经过深入研究和确认满足了相关法律规定的话,就得直接发表征收土地预先公开声明。
这个预先公开声明的确切所用时间标准是不能低于整整十个工作日。
这个预先公开声明里面要包含的信息可多,比如征收的具体范围啊,征收的主要目的啊,还有如何安排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等。
这个预先公开声明的发布方式,最好是能让广大老百姓都知道,所以要在准备征收的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这些地方都贴出来,而且这个预先公开声明的时间也不能少于十个工作日。
从预先公开声明发布的那一天开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能在准备征收的范围里乱种乱盖;如果有人违反规定乱种乱盖的话,那他乱种乱盖的那部分可是得不到任何补偿的。
以上是关于取得用地指标和征地是一回事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