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的证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知识产权侵权的证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知识产权侵权的证据公证,通常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是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若为自然人,需提供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公证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与合法主体资格。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提供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用以明确组织的合法存续及代表其进行公证申请的人员身份。
二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属证明材料。比如,专利证书、证、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这些材料能够直接证明申请人对相关知识产权享有合法权利,是公证侵权证据的前提。
三是能够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初步证据材料。这可以是侵权产品实物、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销售侵权产品的网页截图、侵权行为发生场所的照片等,这些材料能够初步显示可能存在的侵权情况,以便公证机构有针对性地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公证,可能还会有其他特定要求的材料,具体可事先咨询当地公证机构。
二、我的作文收录到图书里我有著作权吗
你对收录到图书里的作文享有著作权。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无需履行任何登记或审批手续。只要你的作文是由你独立创作完成,体现了你的独创性智力成果,就依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方面,你享有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并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财产权利方面,你有权许可他人使用你的作文并获得报酬,比如以出版、复制、发行等方式使用。若他人未经你许可使用该作文,属于侵犯你著作权的行为,你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有哪些不同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存在多方面不同:
第一,权利性质不同。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身份紧密相连,具有不可转让性和永久性,旨在保护作者的精神利益;财产权则是作者基于作品的使用、传播等获得经济收益的权利,具有可转让性和期限性。
第二,具体权利内容不同。人身权包含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财产权涵盖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多种权利,通过不同方式实现作品的经济价值。
第三,保护期限不同。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若干年,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视听作品,其财产权保护期为一定年限。
第四,侵权判定与救济方式不同。侵犯人身权更多考虑对作者精神利益的损害,救济常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侵犯财产权主要看对作者经济利益的损害,救济方式除停止侵权外,更侧重于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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