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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单位需要盖章吗

合飞律师5个月前(01-10)金融债务6

工伤保险赔偿单位需要盖章,这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要求。

一、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津贴支付凭证和医疗费结算单等材料,必须经办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

二、盖章的必要性

1. 证明材料真实性和效力:盖章可以证明赔偿材料出自特定单位,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

2. 避免冒用或伪造:盖章可以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冒用或伪造赔偿材料,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3. 追溯责任:盖章可以明确责任单位,万一出现问题,可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盖章要求

1. 单位公章:赔偿单位应使用本单位的公章盖章。

2. 经办人签名:除盖章外,经办人也应在材料上签名,以示确认。

3. 清晰可见:盖章应清晰可见,不能模糊或重叠。

4. 正确位置:盖章应盖在指定位置,通常在材料的右下方。

四、后果

未经单位盖章的工伤保险赔偿材料无效,职工无法领取赔偿金。如果冒用或伪造赔偿材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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