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纠纷起诉费用
一、房产权纠纷起诉费用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案件属于财产事项,根据案涉金额,依法收取受理费用。
受理费依据争议金额按比例计算,具体标准如下:争议金额在一千元以下的,每起案件支付50元;争议金额超出一千至五万元部分按4%征收;争议金额超过五万至十万元部分则按3%征收;超出十万至二十万元部分按2%征收;争议金额若在二十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间的,应按1.5%计收;如超过五十万元,将按1%计收。
《用交纳办法》第九条
根据和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产权纠纷要怎么处理
涉及房屋产权争议,可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解决:协商、和解、以及诉讼。
首先应以平等互利为前提,尝试达成私下和解。
如若无法和解,则可请求第三方中介来协调。
若未能在协商阶段解决争端,可以依据相关购房协议将其提交给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若以上步骤仍无进展,便能采取最后手段——启动诉讼程序,诉诸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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