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出现哪些纠纷可以立案
一、产权出现哪些纠纷可以立案
诉讼立案步骤包括:1. 根据案情选定适配的管辖;2. 准备相关法院所需文件,如原告需亲笔签名,数量需对应被告人数;若被告有两人则需提供三份起诉书,法院留存一份,另两份分别送达给两位被告;实体资格证照,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人需提供公司、单位代码证复印件、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其他组织则需提供有效设立法律文件复印件;3. 递交起诉证据材料,起诉时以复印件为主,开庭时则需呈交原件;授权需明确受托律师可代为提起;法定代理人和指派代理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及与原告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4. 按标准缴费案件受理费及其它用;5. 前往所在管辖法院进行立案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产权纠纷要怎么处理
房屋产权争议可借助和解、协商、及诉讼四种途径妥善处理。
首先,双方应秉持平等互惠之原则寻求和解,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可视情况寻求第三方介入协调。
其次,如协商无果,基于房屋买卖合同可提交指定机构进行仲裁。
倘若仲裁未能解决纷争,则可诉诸法律机关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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