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有质量问题去哪维权
一、房屋有质量问题去哪维权
1.房屋主体结构不达标。如出现地基、承重墙等重要部分严重损坏,危及住户安全,此种情况即可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交付房屋前,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符标准,买方有权拒绝入住,逾期交房则由开发方负责。若开发商逾期仍未完成验收,买方可选择解约并索取赔偿。若房屋交付后发现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方有权退房,同时开发商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若房屋存在重大质量瑕疵,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开发商修复。若开发商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买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买方还可根据合同约定向开发商追讨逾期交房违约金。若修复后仍有问题或无法修复,买方可选择解约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3.房屋存在一般性质量缺陷或瑕疵。非主体结构问题,且未对居住产生实质影响,开发商应在合理期限内修复并赔偿相关损失。在此情况下,买方通常不得以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房屋,也不可直接要求解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房屋质量问题什么部门负责
1.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地基、承重墙等严重危及居住安全,可视为主体结构有缺陷。在房屋交付之前业主有权拒绝入驻,逾期交房责任归于开发商。若开发商超过交房期仍未能通过验收,业主可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约并索偿损失。若房屋交付后发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体验。若房屋存在重大质量瑕疵,业主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开发商负责修复。若开发商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业主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同时,业主还可根据合同约定向开发商追讨逾期交房违约金。若修复后仍存问题或无法修复,业主可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3.房屋存在一般性质量缺陷或瑕疵。非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且未严重影响居住体验的情况下,开发商须在合理期限内修复并赔偿相关损失。在此情况下,业主通常无权以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房屋,也不可直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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