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什么部门负责
一、房屋质量问题什么部门负责
1.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地基、承重墙等严重危及居住安全,可视为主体结构有缺陷。在房屋交付之前业主有权拒绝入驻,逾期交房责任归于开发商。若开发商超过交房期仍未能通过验收,业主可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约并索偿损失。若房屋交付后发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体验。若房屋存在重大质量瑕疵,业主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开发商负责修复。若开发商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业主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同时,业主还可根据合同约定向开发商追讨逾期交房违约金。若修复后仍存问题或无法修复,业主可选择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3.房屋存在一般性质量缺陷或瑕疵。非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且未严重影响居住体验的情况下,开发商须在合理期限内修复并赔偿相关损失。在此情况下,业主通常无权以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房屋,也不可直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国企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达标。主结构如地基、承重墙等严重威胁居住安全,属于主体结构存在严重问题。在预售房屋未经验收或验全前,买家可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开发方承担。若超期交付且房屋仍未通过验收,买家有权解除合约并要求赔偿损失。当建筑物交付后发现待验收的房产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而退房时,开发商需赔偿买家损失。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体验。房屋存在重大质量瑕疵,买家有权拒收房屋,并要求开发商负责修复。若开发商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买家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同时,买家还可根据合同约定索取逾期交房违约金。若修复后仍有问题或无法修复,买家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3.房屋存在一般性质量缺陷或质量瑕疵。非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且未严重影响居住体验的情况下,开发商应在合理期限内修复并赔偿相关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买家通常无权以质量瑕疵为由拒收房屋,也不可直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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